4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在北京召开托育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建设动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张俊喜出席会议并讲话。
托育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建设动员会线下会场
杨文庄指出,做好托育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建设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迫切要求,要构建“政府指导、专家主编、院校参编、出版社承办”的工作机制,高标准高效率推进托育教材建设。
张俊喜强调,托育职业教育前景广阔、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要坚持教材建设的政治性、实践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医教协同机制,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推动托育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国家卫生健康委继续教育中心、中国人口出版社有关人员,托育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建设指导组成员参加线下会议,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主要负责同志、托育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建设专家审核组成员、职业院校和行业协会代表参加线上会议。
5月1日起实施,我国职业教育法重新修订颁布
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这是该法律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从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方面,立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深化产教融合,立法撬动校企“双赢”
做强实体经济需要大量技能型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才能紧跟产业升级,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立法层面完善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保障制度和激励措施,助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共赢。
以往,一些地方存在校企合作校“热”企“冷”、产教融合“合”而不“深”的问题,一些企业参与办学积极性不高,一些学校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脱节。
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增加了许多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针对性规定,比如,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明确企业可以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近年来,一些地方也在主动探索,努力实现双赢。
此外,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还增加了企业参与办学的优惠政策,比如,提出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加快培养托育、护理等方面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文件特别提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给予指导和扶持。
国家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