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1月20日在北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进展和经验做法情况。
主持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 胡强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首先向大家通报近期出台的卫生健康重要政策文件情况。一是联合全国老龄办、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从增强老年健康服务意识、做好老年健康服务和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入手,持续增加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解决好老年人的操心事、烦心事。二是印发《“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统筹推进我国“十四五”期间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到202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高度近视导致的视觉损伤人数逐步减少,全国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达到3500例以上。三是印发《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明确项目构成与建设规模,改扩建工程,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新建、改扩建工程提供技术要求和指导,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成长。四是印发《关于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在2019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两癌”筛查工作,扩大了筛查服务对象,由农村适龄妇女扩大为城乡适龄妇女。同时,完善筛查服务内容,突出质量控制。以上是近期情况通报。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半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完善领导机制,出台支持措施,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也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今天的发布会将重点介绍贯彻落实《决定》情况,各地在落实优化生育政策、改善配套措施、提升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出席本次发布会的嘉宾有: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先生。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教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曹启峰先生。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军峰先生。江苏省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盛乐先生。我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胡强强。
首先请杨金瑞副司长介绍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杨金瑞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关注人口问题,尤其是今天非常辛苦,冒着大雪来参加我们的发布会,对大家表示感谢。下面,我作一个发布。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面临转折性变化,总人口增长势头明显减弱,出生人口持续走低,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主要因素。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兼顾多重政策目标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中央《决定》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一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各部门积极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教育“双减”、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普惠托育服务、优生优育服务、提高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等。三是各地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积极出台支持措施。目前25个省份完成条例修订,部分省份已制定实施方案。从现有情况看,各地普遍延长产假30-90天,增加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等条款。浙江将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作为重大改革举措纳入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苏州市计划财政投入4亿元用于促进普惠托育发展,攀枝花市完善生育服务体系、探索发放生育津贴,等等。
总体上看,社会各界对优化生育政策广泛关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平稳实施,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正在逐渐形成。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研究出台更多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我们也将及时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做好宣传推广。
下面,我和几位同事、专家就落实中央《决定》回答大家的提问。
问
人民日报
我们看到1月17号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全国人口数据,综合“七普”的数据,还有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们看到这几年来人口持续下降。请问原因是什么?谢谢。
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杨金瑞
出生人口下降是多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一是育龄妇女特别是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规模下降。“十三五”时期20-34岁生育旺盛期妇女年均减少340万,2021年相比2020年减少了473万。这是带动出生人口数量下降的重要因素。
二是年轻人婚育观念显著变化。当前,90后、00后作为新的婚育主体,绝大部分成长和工作在城镇,受教育年限更长,面临的就业竞争压力更大,婚育推迟现象十分突出。婚姻推迟增加了女性终身不婚的可能性,进一步抑制了生育水平。同时,生育意愿持续走低,育龄妇女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2017年调查为1.76个,2019年调查为1.73个,2021年调查降到1.64个。
三是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偏高加重了生育顾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住房、教育、就业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居高不下,加大了年轻人生育顾虑。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不太衔接,托育等公共服务不太健全,让许多年轻人在生育问题上犹豫不决、望而却步。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也对部分群众婚育安排产生一定影响。
问
澳门月刊澳门新闻通讯社记者
近几年我国出生人口持续下降,请问专家,未来一段时间您预估我国出生人口趋势如何?还会持续走低吗?谢谢。
答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健
谢谢您的问题。的确,近几年中国的出生人口数持续下降,这主要是受到育龄妇女总数、育龄妇女内部年龄结构以及生育率多重因素的影响。判断未来的走势是需要综合上述因素来看的。
育龄妇女数量取决于以往的出生队列规模,1962-1975年以及1981-1997年我国出生人口规模均超过2000万人,在死亡水平缓慢变化的条件下,不同规模出生队列人口进入育龄期将影响育龄妇女总数。未来一段时期,1981-1997年间高出生队列仍是我国育龄妇女的主体,但后续进入育龄期的妇女数量在缩减,由此导致育龄妇女总数持续下降,内部年龄结构趋于老化,尤其是20-34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女性规模在2030年前下降明显,这将给出生人口带来较大下行压力。
近年来,我国的生育率下降也比较迅速,特别是一孩总和生育率下降抵消了二孩总和生育率上升的效果,这是群众生育意愿走低、婚育年龄推迟、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未来能否平缓出生人口下降趋势,关键在于生育率能否有所提升。这就需加快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缓解群众面临的压力,推动适龄婚育,提振生育水平。
问
财经杂志记者
从生育政策放开之后,国家和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但是我们看到2021年的生育率在下降,有声音质疑说配套支持政策是不是没有奏效,想问一下国家卫健委怎么看这个问题?
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杨金瑞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就是希望防止出生人口进一步下滑,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人口再生产与物质再生产是不一样的,人口再生产的周期长,影响因素多,生育决策的因素很复杂,而且涉及方方面面。目前,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时间还不长,配套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也在陆续出台中,短期内很难显现出明显效果。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将着眼于群众最期盼的生育养育教育等工作,推出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出实招、出硬招,进一步推动中央《决定》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谢谢。
问
中新社记者
我们知道提升民众的生育意愿,除了“生”这个问题,其实更重要的解决生育之后的养育问题,我们关注到苏州出台了一些促进托育服务的文件,请问一下这些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措施以及到底能够为老百姓带来什么样的实惠?谢谢。
答
江苏省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盛乐
非常感谢媒体朋友提这样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对于一个城市而言,人口以及三孩政策执行以后,我们的配套与支持落实情况,其实关系着每家每户。苏州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做好执行,二是结合苏州的实际情况,把我们的政策与配套支持措施一体进行考虑。苏州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有1275万人口,在三孩政策实施以后,老百姓对托育关注度相当高,对托育的需求与日俱增,尤其是对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提出了很多要求。从去年以来,苏州市出台了相关文件,同时也启动了托育机构的建设,老百姓的反响还是非常好,也被评选为我们的实事项目、民心工程,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反复以问题为导向在思考,如何把我们的托育做得更好。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出台了这样一个托育服务的文件。主要聚焦几方面:一是要解决机构与载体的问题。在土地利用、规划引领上给予更多支持。二是供给。把普惠托育服务的供给进一步拓宽渠道。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四是强化托育人才的培养与培训。五是示范性机构的建设,以及相应的模式创新。六是加强对托育服务的监管。我们聚焦这六个方面,构建苏州市、苏州各县(区)、乡镇(街道)三个层面联动的工作格局来推动工作。
具体的方式和工作中,我们提出三优先,主要是拓宽普惠托育的供给渠道,要优先支持社区,把最后一公里打通;优先支持单位提供普惠托育;优先支持幼儿园。通过这三个优先来推动我们的工作。同时对已经备案的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给予每个托位一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和300-800元/月的运营补助。通过去年的努力,普惠托育机构明显上升,目前整个苏州市有3.2万个托位,缓解了之前供需紧张的情况。
通过示范机构的建设,创新模式,更加贴近老百姓的实际需求。比如,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与托育相结合,探索了“医”与“育”结合的新模式,发挥三甲专科医院与儿童早期发育资源优势的整合,对于儿童早期发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儿科医疗服务、托育服务融合发展。同时,也关注一老一小,建立了“养老+托育+卫生”一站式整合型服务的载体。
面向未来,我们主要瞄准普惠托育,就四个字:第一是普。拓宽普及性,就是要严格按照我们规划要求,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同时要按照均衡布局,每个乡镇街道都有普惠性托育机构。第二是惠。惠就是体现公益性,主要在价格上。第三是托。幼有所托,让老百姓安心放心,落实好建设标准。第四是育。幼有善育,通过整合型服务,让婴幼儿在托育机构中健康成长。
谢谢。
问
新华社记者
我国现在面临的出生人口降低的问题,很多发达国家,包括欧洲、日韩等国已经遇到了这个问题,这些国家应对低生育率的经验有没有值得我们借鉴的?这些经验是否符合我国的国情?另外,我国是不是已经陷入了“低生育率陷阱”?谢谢。
答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健
谢谢您的问题。从全世界角度来看,欧洲最早经历了生育转变,生育率从高水平降到低水平,但是和人们原本预期的不同,生育率降到低水平之后并没有稳定在2.1的更替水平,而是继续下降,当生育率降到1.5,甚至更低的时候,欧洲的学者也提出来了所谓低生育率陷阱这样一个概念。对于中国来讲,我们能不能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需要先看其他国家是怎么做的。目前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面临了低生育率的挑战,也分别采取了各种措施来应对低生育率。我们把所有国家的措施概括来看,大概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时间支持的措施,包括产假、育儿假、陪产假等相关的假期制度。第二类是经济支持,包括给儿童的津贴、给家庭的津贴以及给父母的各种照护津贴,还有税收减免的政策。第三类是服务支持。服务支持政策包括社区的托幼、公立托育机构、居家帮助、课后照顾等等。虽然这些国家采取这些措施的时间不同,组合的程度也不同,我们看到由于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背景不同,政策采取的侧重点不同,效果也是不一而足的。如果对中国有所借鉴,我们可以发现,推进性别平等的、平衡工作家庭冲突的以及促进家庭发展的这些政策,对于生育水平的提升都有所助益。
当前,我国正在深入研究和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因为中国从1992年以后生育率也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我们现在所采取的发展普惠托育的政策,刚才苏州的同志也介绍了,在各地已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延长产假、设置育儿假等等,这都是对其他国家经验的借鉴。但是中国的人口是有非常庞大的体量,中国也有自己独特的国情,有些经验不能照搬,所以我们要采取符合国情的措施,特别是从地方入手来探索自己的经验。谢谢。
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决定》出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配套实施生育的支持政策,半年过去了,在国家层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落实《决定》的内容?谢谢。
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杨金瑞
谢谢记者的提问。中央《决定》出台之后,国务院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了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对落实《决定》作出了部署。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11月16日全国政协召开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落地。我们可以看到,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推动优化生育政策的落实。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扎实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的修订工作。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三部行政法规。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是加快出台各项生育支持措施。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提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建议方案,医保局指导各地三孩生育政策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给付工作,教育部推进“双减”工作。发改委等2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是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水平。印发《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2021年支持427家县级妇幼保健院提升服务能力。
四是积极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省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千人托位数4.5个的指标年度任务的分解工作,部署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1年支持建设了6.1万个普惠托位。教育部在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增设婴幼儿托育专业,强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五是切实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研究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同时也发挥中国计生协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工作。谢谢。
中国青年报记者
浙江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过程中,提出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在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出台生育支持配套措施方面,请问浙江有什么先行先试的考虑和经验?给群众生育方面能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保障?谢谢。
答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曹启峰
谢谢你的提问,也感谢媒体朋友对浙江人口发展问题的关注。当前,我省提出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先行省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应对人口形势变化的需要。“七普”数据显示,我省总和生育率在1.0左右,低于全国1.3的水平。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出生人口下降的严峻性,解决不好,会对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二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需要。2021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这是党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历史使命。省委省政府高站位统筹谋划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1年6月11日,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作出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打造“浙有善育”名片的重大部署。
浙江推进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的主要做法:一是融入全局。省委省政府将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先行省列为重点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点任务、突破性抓手、重大改革、典型案例“四张清单”。2021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政府签订《关于支持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合作协议》,全面建立委省共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先行省的战略合作机制。2021年10月,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正式揭牌,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纳入五大重点任务。
二是保持一致。对标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了《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去“一票否决制”、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等制约性内容。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全面清理和废止与育儿友好不相适应的各项法规、政策、措施。
三是积极鼓励。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除产假待遇由生育基金保障外,其他假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照顾两孩及以上家庭子女在同一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就学(入园)。在社区、乡村规划建设中全面植入托管服务功能。优化保障性住房配给机制,对多孩家庭予以倾斜,提高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予优先放款。
四是体现普惠。《条例》规定:女性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对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延长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陪护假的期限。
问
香港中评社记者
新冠肺炎疫情对很多行业都产生了负面影响,请问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持续下降是否与疫情有关?谢谢。
答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健
谢谢您的问题。的确,2020年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经深刻地改变了全世界,就像我们现在在场的都必须要戴口罩,有很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刚才我提到了,出生人口的规模下降,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有一个因素也是和新冠肺炎疫情是有关系的,我们初步判断,疫情的影响主要是直接的和间接的两个方面。比如对未来的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性的增加,就使得家庭对未来的生育可能会很犹豫,也会降低人们的生育意愿。新冠肺炎疫情会直接或间接减少家庭成员的收入,使得育儿成本对于生育的影响更加突出。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有很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单位的效益不好,不光影响到家庭成员收入,也会增加家庭中的工作和家庭冲突,增加了生育的恐慌或者是畏惧。当然还有一些人会担心在疫情期间母婴保健、孕产检查等等这些常规的服务会受到影响。这些因素都会促使群众选择推迟甚至是取消生育计划。
去年以来,国际上也有很多的研究,关注到新冠肺炎疫情对于死亡率、生育率等的相关影响,中国的学者也一直在关注这方面的影响。目前大多数的研究表明,新冠肺炎疫情对出生产生的影响是负面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于中国的出生人口的影响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谢谢您的问题。
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
在中央的《决定》出台之后,很多省份延长了产假,但是有一些女性担心,延长产假期间她们的工资会减少,不利于她们未来的就业。请问怎样去平衡生育支持政策和女性就业之间的关系,减少她们的顾虑?谢谢。
答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健
的确,各省现在新修订的条例大多数都把产假延长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一般来讲,产假会延长30-60天。本来带薪产假,就是刚才我提到的国际经验中的一种,我们国家原来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有产假,但是从全面两孩政策以来,不断延长产假,成为一个重要的希望能够提升人们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的措施。带薪产假作为一种重要的生育时间支持的措施,在家庭的内部是有助于夫妻之间时间的安排,对于母亲产后的健康恢复以及新生婴儿得到妥善照顾方面是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为什么人们还是有这个顾虑,觉得产假延长了,反倒是心事重重,关键就在于能不能够带薪产假真正落地,特别是要明确假期的成本分担机制。因为假期不是事,带薪产假可能才是事,能不能在假期期间保障女性的收入,能不能女性在休完产假之后顺利返回到原岗位,她的职位和她原来的收入不受到影响。所以我们认为育儿分担机制是必须要明确的,否则可能就会影响女性的收入保障,甚至是加重女性的就业歧视。刚才浙江的领导在介绍时,各地目前进一步明确生育相关假期成本分担机制,生育成本要由国家、企业和家庭共同分担,要利用多种措施,比如政府的补贴,税收减免手段,也要适当分担一下用人单位的成本,这样就能减轻家庭,特别是育龄女性的后顾之忧。谢谢。
问
红星新闻记者
落实中央《决定》,不少地方结合实际出台生育配套支持措施,此前有报道,攀枝花推出育儿补贴政策,是基于什么考虑?在完善生育服务体系方面,有哪些措施目前能够落地见效?
答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许军峰
谢谢您的提问,也谢谢您对攀枝花的关注。攀枝花在中央《决定》出台以后,出台了相关的育儿补贴政策,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我们结合攀枝花实际,包括我们的财力状况,出台了对生育补贴相关的政策,这也是执行中央《决定》的体现。
第二,共享发展成果。攀枝花是一座因三线建设而生的城市,上世纪60年代,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响应国家“好人好马上三线”的号召,齐聚攀枝花。当时条件很艰苦,他们是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付出了非常大的努力。2021年,在央视一套国庆期间热播的电视剧《火红年华》就再现了这段历史,所以说攀枝花的建设者是英雄。市委市政府为了感恩建设者,感恩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英雄人民,也包括愿意到攀枝花的新市民,我们出台相关的政策,让他们共享我们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三,回应群众的呼声。除了生育观念以外,我们在实践中感到,大家不愿生、不敢生,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养育、教育的成本比较高。所以我们根据实际出台了针对性比较强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每个月可以补助500元的育儿补贴金,钱虽然不多,但是可以解决部分“奶粉钱”。
关于您提到的第二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在完善相关政策方面,打出了组合拳。
第一,我们打造优质的生育环境。大家都知道,攀枝花非常好,我们的气候冬暖夏凉,水果一年四季不断,空气质量也非常好,人文环境也非常好,用一个字概括就是攀枝花“好”。这样的环境非常适合备孕,举个例子,今天是大寒节气,我看了一下天气预报,北京最高温度是零下2度,攀枝花最高温度是19度。
第二,我们把妇幼环境打造好。新建了妇幼保健院,让适龄妇女在攀枝花能够得到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包括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免费服务,通过医保的报销、财政的兜底,来解决分娩费用的问题。
第三,严格执行相关的生育津贴政策。我们全面落实基本产假 98天、四川省延长生育假 60 天,以及每胎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15天的产假规定,并予发放生育津贴,解决产假期间待遇问题。
第四,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因为现在很多是双职工家庭,带孩子不方便,我们通过增加托育床位数,解决没有时间带孩子的问题。
我们想通过以上措施来解决大家在生育这方面的一些问题,很多到了攀枝花的人有这样一个感受,或者说有这样一句话比较流行,叫做“在攀枝花备孕生娃,贴心快乐到家”。谢谢。
问
中国人口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中央《决定》出台以后,很多生育支持措施各地都已经出台了。网友和社会人士普遍提出了很多相关建议,包括公租房优先这类的建议。请问在国家层面,对这些建议和措施有什么看法?谢谢。
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杨金瑞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在这里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人口发展问题的关注,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人口发展问题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正像刚才您讲的,三孩政策实施之后,各地积极探索,刚才浙江、苏州和攀枝花也都介绍了他们自己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当然还有不少地方出台了配套支持措施,比如甘肃临泽县出台了生育津贴、育儿补贴、购房补贴等11项补助措施等等,这些做法经媒体报道之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们认为,各地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实施积极的配套支持措施,这些措施得到了群众的欢迎,我们认为应该是予以肯定的。
同时,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聚焦群众在生育养育教育方面的急难愁盼,加快研究出台积极的支持措施,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政策氛围和社会环境。
谢谢。
主持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 胡强强
谢谢杨司长,由于时间关系,再提最后1-2个问题。
问
健康报记者
出生人口走低是否说明我国人口红利正在缩小或者消失?我国人口红利从数量走向质量的路还有多远,应该如何促进这样的转化?谢谢。
答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健
谢谢你的问题。人口红利的确是这些年特别热的一个概念,本身是一个人口经济学的概念。其实从人口学的角度,我们认为人口红利是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密切相关,所以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人口红利叫做“结构红利”。人口的年龄结构可以分为三块,中间的一块是劳动年龄人口,另外是少儿人口,还有老年人口。所以,在人口转变过程中,一方面生育率下降使得少儿人口的比例大幅度下降,同时老年人口比例原来还没有那么高,就造成了中间劳动年龄人口的占比特别高的局面。这个局面我们把它叫做人口红利机会窗口期,也就是说它是一个机会窗口,不一定真正能够成为红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充分抓住了人口红利机会窗口期,收获了人口红利,也促进了中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如何来判断未来的走势?我们现在的出生人口下降,实际上在0-14岁少儿人口这块比例还会继续下降,同时我们的老年人口比例上升迅速。中国目前仍然处在人口红利的机会窗口期,但是这个窗口期即将关闭。
未来我们要把结构红利转为更长久的质量红利,我们要充分挖掘人口中的老年人口、女性人口,要把人口红利中的老年红利和性别红利充分实现出来。
谢谢。
问
中国家庭报记者
《决定》中提到要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请问我们的生育政策还会继续调整吗?谢谢。
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杨金瑞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刚才大家都提到,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我国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立足人口基本国情,不断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还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方面的负担,更好地满足群众生育意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谢谢。
主持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 胡强强
谢谢杨司长,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今天的发布会我们聚焦了《决定》发布半年多以来的工作措施、具体情况的一些落实,以及各地在落实中央《决定》的具体做法和收到的成效。接下来,我们还会就落实中央《决定》举办相关的新闻发布会,请大家继续关注,谢谢各位嘉宾、谢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中国网国家卫生健康委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进展和经验做法情况举行发布会(实录全文)国家卫生健康委1月20日在北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进展和经验做法情况。
主持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 胡强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首先向大家通报近期出台的卫生健康重要政策文件情况。一是联合全国老龄办、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从增强老年健康服务意识、做好老年健康服务和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入手,持续增加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解决好老年人的操心事、烦心事。二是印发《“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统筹推进我国“十四五”期间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到202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高度近视导致的视觉损伤人数逐步减少,全国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达到3500例以上。三是印发《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明确项目构成与建设规模,改扩建工程,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新建、改扩建工程提供技术要求和指导,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成长。四是印发《关于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在2019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两癌”筛查工作,扩大了筛查服务对象,由农村适龄妇女扩大为城乡适龄妇女。同时,完善筛查服务内容,突出质量控制。以上是近期情况通报。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半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完善领导机制,出台支持措施,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也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今天的发布会将重点介绍贯彻落实《决定》情况,各地在落实优化生育政策、改善配套措施、提升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出席本次发布会的嘉宾有: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先生。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教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曹启峰先生。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军峰先生。江苏省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盛乐先生。我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胡强强。
首先请杨金瑞副司长介绍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杨金瑞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关注人口问题,尤其是今天非常辛苦,冒着大雪来参加我们的发布会,对大家表示感谢。下面,我作一个发布。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面临转折性变化,总人口增长势头明显减弱,出生人口持续走低,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主要因素。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兼顾多重政策目标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中央《决定》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一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各部门积极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教育“双减”、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普惠托育服务、优生优育服务、提高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等。三是各地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积极出台支持措施。目前25个省份完成条例修订,部分省份已制定实施方案。从现有情况看,各地普遍延长产假30-90天,增加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等条款。浙江将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作为重大改革举措纳入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苏州市计划财政投入4亿元用于促进普惠托育发展,攀枝花市完善生育服务体系、探索发放生育津贴,等等。
总体上看,社会各界对优化生育政策广泛关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平稳实施,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正在逐渐形成。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研究出台更多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我们也将及时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做好宣传推广。
下面,我和几位同事、专家就落实中央《决定》回答大家的提问。
问
人民日报
我们看到1月17号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全国人口数据,综合“七普”的数据,还有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们看到这几年来人口持续下降。请问原因是什么?谢谢。
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杨金瑞
出生人口下降是多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一是育龄妇女特别是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规模下降。“十三五”时期20-34岁生育旺盛期妇女年均减少340万,2021年相比2020年减少了473万。这是带动出生人口数量下降的重要因素。
二是年轻人婚育观念显著变化。当前,90后、00后作为新的婚育主体,绝大部分成长和工作在城镇,受教育年限更长,面临的就业竞争压力更大,婚育推迟现象十分突出。婚姻推迟增加了女性终身不婚的可能性,进一步抑制了生育水平。同时,生育意愿持续走低,育龄妇女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2017年调查为1.76个,2019年调查为1.73个,2021年调查降到1.64个。
三是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偏高加重了生育顾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住房、教育、就业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居高不下,加大了年轻人生育顾虑。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不太衔接,托育等公共服务不太健全,让许多年轻人在生育问题上犹豫不决、望而却步。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也对部分群众婚育安排产生一定影响。
问
澳门月刊澳门新闻通讯社记者
近几年我国出生人口持续下降,请问专家,未来一段时间您预估我国出生人口趋势如何?还会持续走低吗?谢谢。
答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健
谢谢您的问题。的确,近几年中国的出生人口数持续下降,这主要是受到育龄妇女总数、育龄妇女内部年龄结构以及生育率多重因素的影响。判断未来的走势是需要综合上述因素来看的。
育龄妇女数量取决于以往的出生队列规模,1962-1975年以及1981-1997年我国出生人口规模均超过2000万人,在死亡水平缓慢变化的条件下,不同规模出生队列人口进入育龄期将影响育龄妇女总数。未来一段时期,1981-1997年间高出生队列仍是我国育龄妇女的主体,但后续进入育龄期的妇女数量在缩减,由此导致育龄妇女总数持续下降,内部年龄结构趋于老化,尤其是20-34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女性规模在2030年前下降明显,这将给出生人口带来较大下行压力。
近年来,我国的生育率下降也比较迅速,特别是一孩总和生育率下降抵消了二孩总和生育率上升的效果,这是群众生育意愿走低、婚育年龄推迟、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未来能否平缓出生人口下降趋势,关键在于生育率能否有所提升。这就需加快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缓解群众面临的压力,推动适龄婚育,提振生育水平。
问
财经杂志记者
从生育政策放开之后,国家和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但是我们看到2021年的生育率在下降,有声音质疑说配套支持政策是不是没有奏效,想问一下国家卫健委怎么看这个问题?
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杨金瑞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就是希望防止出生人口进一步下滑,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人口再生产与物质再生产是不一样的,人口再生产的周期长,影响因素多,生育决策的因素很复杂,而且涉及方方面面。目前,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时间还不长,配套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也在陆续出台中,短期内很难显现出明显效果。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将着眼于群众最期盼的生育养育教育等工作,推出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出实招、出硬招,进一步推动中央《决定》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谢谢。
问
中新社记者
我们知道提升民众的生育意愿,除了“生”这个问题,其实更重要的解决生育之后的养育问题,我们关注到苏州出台了一些促进托育服务的文件,请问一下这些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措施以及到底能够为老百姓带来什么样的实惠?谢谢。
答
江苏省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盛乐
非常感谢媒体朋友提这样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对于一个城市而言,人口以及三孩政策执行以后,我们的配套与支持落实情况,其实关系着每家每户。苏州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做好执行,二是结合苏州的实际情况,把我们的政策与配套支持措施一体进行考虑。苏州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有1275万人口,在三孩政策实施以后,老百姓对托育关注度相当高,对托育的需求与日俱增,尤其是对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提出了很多要求。从去年以来,苏州市出台了相关文件,同时也启动了托育机构的建设,老百姓的反响还是非常好,也被评选为我们的实事项目、民心工程,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反复以问题为导向在思考,如何把我们的托育做得更好。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出台了这样一个托育服务的文件。主要聚焦几方面:一是要解决机构与载体的问题。在土地利用、规划引领上给予更多支持。二是供给。把普惠托育服务的供给进一步拓宽渠道。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四是强化托育人才的培养与培训。五是示范性机构的建设,以及相应的模式创新。六是加强对托育服务的监管。我们聚焦这六个方面,构建苏州市、苏州各县(区)、乡镇(街道)三个层面联动的工作格局来推动工作。
具体的方式和工作中,我们提出三优先,主要是拓宽普惠托育的供给渠道,要优先支持社区,把最后一公里打通;优先支持单位提供普惠托育;优先支持幼儿园。通过这三个优先来推动我们的工作。同时对已经备案的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给予每个托位一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和300-800元/月的运营补助。通过去年的努力,普惠托育机构明显上升,目前整个苏州市有3.2万个托位,缓解了之前供需紧张的情况。
通过示范机构的建设,创新模式,更加贴近老百姓的实际需求。比如,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与托育相结合,探索了“医”与“育”结合的新模式,发挥三甲专科医院与儿童早期发育资源优势的整合,对于儿童早期发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儿科医疗服务、托育服务融合发展。同时,也关注一老一小,建立了“养老+托育+卫生”一站式整合型服务的载体。
面向未来,我们主要瞄准普惠托育,就四个字:第一是普。拓宽普及性,就是要严格按照我们规划要求,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同时要按照均衡布局,每个乡镇街道都有普惠性托育机构。第二是惠。惠就是体现公益性,主要在价格上。第三是托。幼有所托,让老百姓安心放心,落实好建设标准。第四是育。幼有善育,通过整合型服务,让婴幼儿在托育机构中健康成长。
谢谢。
问
新华社记者
我国现在面临的出生人口降低的问题,很多发达国家,包括欧洲、日韩等国已经遇到了这个问题,这些国家应对低生育率的经验有没有值得我们借鉴的?这些经验是否符合我国的国情?另外,我国是不是已经陷入了“低生育率陷阱”?谢谢。
答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健
谢谢您的问题。从全世界角度来看,欧洲最早经历了生育转变,生育率从高水平降到低水平,但是和人们原本预期的不同,生育率降到低水平之后并没有稳定在2.1的更替水平,而是继续下降,当生育率降到1.5,甚至更低的时候,欧洲的学者也提出来了所谓低生育率陷阱这样一个概念。对于中国来讲,我们能不能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需要先看其他国家是怎么做的。目前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面临了低生育率的挑战,也分别采取了各种措施来应对低生育率。我们把所有国家的措施概括来看,大概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时间支持的措施,包括产假、育儿假、陪产假等相关的假期制度。第二类是经济支持,包括给儿童的津贴、给家庭的津贴以及给父母的各种照护津贴,还有税收减免的政策。第三类是服务支持。服务支持政策包括社区的托幼、公立托育机构、居家帮助、课后照顾等等。虽然这些国家采取这些措施的时间不同,组合的程度也不同,我们看到由于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背景不同,政策采取的侧重点不同,效果也是不一而足的。如果对中国有所借鉴,我们可以发现,推进性别平等的、平衡工作家庭冲突的以及促进家庭发展的这些政策,对于生育水平的提升都有所助益。
当前,我国正在深入研究和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因为中国从1992年以后生育率也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我们现在所采取的发展普惠托育的政策,刚才苏州的同志也介绍了,在各地已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延长产假、设置育儿假等等,这都是对其他国家经验的借鉴。但是中国的人口是有非常庞大的体量,中国也有自己独特的国情,有些经验不能照搬,所以我们要采取符合国情的措施,特别是从地方入手来探索自己的经验。谢谢。
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决定》出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配套实施生育的支持政策,半年过去了,在国家层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落实《决定》的内容?谢谢。
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杨金瑞
谢谢记者的提问。中央《决定》出台之后,国务院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了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对落实《决定》作出了部署。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11月16日全国政协召开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落地。我们可以看到,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推动优化生育政策的落实。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扎实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的修订工作。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三部行政法规。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是加快出台各项生育支持措施。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提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建议方案,医保局指导各地三孩生育政策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给付工作,教育部推进“双减”工作。发改委等2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是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水平。印发《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2021年支持427家县级妇幼保健院提升服务能力。
四是积极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省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千人托位数4.5个的指标年度任务的分解工作,部署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1年支持建设了6.1万个普惠托位。教育部在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增设婴幼儿托育专业,强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五是切实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研究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同时也发挥中国计生协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工作。谢谢。
问
中国青年报记者
浙江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过程中,提出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在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出台生育支持配套措施方面,请问浙江有什么先行先试的考虑和经验?给群众生育方面能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保障?谢谢。
答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曹启峰
谢谢你的提问,也感谢媒体朋友对浙江人口发展问题的关注。当前,我省提出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先行省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应对人口形势变化的需要。“七普”数据显示,我省总和生育率在1.0左右,低于全国1.3的水平。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出生人口下降的严峻性,解决不好,会对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二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需要。2021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这是党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历史使命。省委省政府高站位统筹谋划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1年6月11日,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作出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打造“浙有善育”名片的重大部署。
浙江推进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的主要做法:一是融入全局。省委省政府将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先行省列为重点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点任务、突破性抓手、重大改革、典型案例“四张清单”。2021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政府签订《关于支持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合作协议》,全面建立委省共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先行省的战略合作机制。2021年10月,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正式揭牌,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纳入五大重点任务。
二是保持一致。对标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了《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去“一票否决制”、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等制约性内容。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全面清理和废止与育儿友好不相适应的各项法规、政策、措施。
三是积极鼓励。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除产假待遇由生育基金保障外,其他假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照顾两孩及以上家庭子女在同一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就学(入园)。在社区、乡村规划建设中全面植入托管服务功能。优化保障性住房配给机制,对多孩家庭予以倾斜,提高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予优先放款。
四是体现普惠。《条例》规定:女性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对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延长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陪护假的期限。
问
香港中评社记者
新冠肺炎疫情对很多行业都产生了负面影响,请问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持续下降是否与疫情有关?谢谢。
答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健
谢谢您的问题。的确,2020年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经深刻地改变了全世界,就像我们现在在场的都必须要戴口罩,有很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刚才我提到了,出生人口的规模下降,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有一个因素也是和新冠肺炎疫情是有关系的,我们初步判断,疫情的影响主要是直接的和间接的两个方面。比如对未来的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性的增加,就使得家庭对未来的生育可能会很犹豫,也会降低人们的生育意愿。新冠肺炎疫情会直接或间接减少家庭成员的收入,使得育儿成本对于生育的影响更加突出。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有很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单位的效益不好,不光影响到家庭成员收入,也会增加家庭中的工作和家庭冲突,增加了生育的恐慌或者是畏惧。当然还有一些人会担心在疫情期间母婴保健、孕产检查等等这些常规的服务会受到影响。这些因素都会促使群众选择推迟甚至是取消生育计划。
去年以来,国际上也有很多的研究,关注到新冠肺炎疫情对于死亡率、生育率等的相关影响,中国的学者也一直在关注这方面的影响。目前大多数的研究表明,新冠肺炎疫情对出生产生的影响是负面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于中国的出生人口的影响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谢谢您的问题。
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
在中央的《决定》出台之后,很多省份延长了产假,但是有一些女性担心,延长产假期间她们的工资会减少,不利于她们未来的就业。请问怎样去平衡生育支持政策和女性就业之间的关系,减少她们的顾虑?谢谢。
答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健
的确,各省现在新修订的条例大多数都把产假延长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一般来讲,产假会延长30-60天。本来带薪产假,就是刚才我提到的国际经验中的一种,我们国家原来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有产假,但是从全面两孩政策以来,不断延长产假,成为一个重要的希望能够提升人们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的措施。带薪产假作为一种重要的生育时间支持的措施,在家庭的内部是有助于夫妻之间时间的安排,对于母亲产后的健康恢复以及新生婴儿得到妥善照顾方面是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为什么人们还是有这个顾虑,觉得产假延长了,反倒是心事重重,关键就在于能不能够带薪产假真正落地,特别是要明确假期的成本分担机制。因为假期不是事,带薪产假可能才是事,能不能在假期期间保障女性的收入,能不能女性在休完产假之后顺利返回到原岗位,她的职位和她原来的收入不受到影响。所以我们认为育儿分担机制是必须要明确的,否则可能就会影响女性的收入保障,甚至是加重女性的就业歧视。刚才浙江的领导在介绍时,各地目前进一步明确生育相关假期成本分担机制,生育成本要由国家、企业和家庭共同分担,要利用多种措施,比如政府的补贴,税收减免手段,也要适当分担一下用人单位的成本,这样就能减轻家庭,特别是育龄女性的后顾之忧。谢谢。
问
红星新闻记者
落实中央《决定》,不少地方结合实际出台生育配套支持措施,此前有报道,攀枝花推出育儿补贴政策,是基于什么考虑?在完善生育服务体系方面,有哪些措施目前能够落地见效?
答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许军峰
谢谢您的提问,也谢谢您对攀枝花的关注。攀枝花在中央《决定》出台以后,出台了相关的育儿补贴政策,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我们结合攀枝花实际,包括我们的财力状况,出台了对生育补贴相关的政策,这也是执行中央《决定》的体现。
第二,共享发展成果。攀枝花是一座因三线建设而生的城市,上世纪60年代,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响应国家“好人好马上三线”的号召,齐聚攀枝花。当时条件很艰苦,他们是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付出了非常大的努力。2021年,在央视一套国庆期间热播的电视剧《火红年华》就再现了这段历史,所以说攀枝花的建设者是英雄。市委市政府为了感恩建设者,感恩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英雄人民,也包括愿意到攀枝花的新市民,我们出台相关的政策,让他们共享我们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三,回应群众的呼声。除了生育观念以外,我们在实践中感到,大家不愿生、不敢生,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养育、教育的成本比较高。所以我们根据实际出台了针对性比较强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每个月可以补助500元的育儿补贴金,钱虽然不多,但是可以解决部分“奶粉钱”。
关于您提到的第二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在完善相关政策方面,打出了组合拳。
第一,我们打造优质的生育环境。大家都知道,攀枝花非常好,我们的气候冬暖夏凉,水果一年四季不断,空气质量也非常好,人文环境也非常好,用一个字概括就是攀枝花“好”。这样的环境非常适合备孕,举个例子,今天是大寒节气,我看了一下天气预报,北京最高温度是零下2度,攀枝花最高温度是19度。
第二,我们把妇幼环境打造好。新建了妇幼保健院,让适龄妇女在攀枝花能够得到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包括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免费服务,通过医保的报销、财政的兜底,来解决分娩费用的问题。
第三,严格执行相关的生育津贴政策。我们全面落实基本产假 98天、四川省延长生育假 60 天,以及每胎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15天的产假规定,并予发放生育津贴,解决产假期间待遇问题。
第四,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因为现在很多是双职工家庭,带孩子不方便,我们通过增加托育床位数,解决没有时间带孩子的问题。
我们想通过以上措施来解决大家在生育这方面的一些问题,很多到了攀枝花的人有这样一个感受,或者说有这样一句话比较流行,叫做“在攀枝花备孕生娃,贴心快乐到家”。谢谢。
问
中国人口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中央《决定》出台以后,很多生育支持措施各地都已经出台了。网友和社会人士普遍提出了很多相关建议,包括公租房优先这类的建议。请问在国家层面,对这些建议和措施有什么看法?谢谢。
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杨金瑞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在这里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人口发展问题的关注,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人口发展问题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正像刚才您讲的,三孩政策实施之后,各地积极探索,刚才浙江、苏州和攀枝花也都介绍了他们自己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当然还有不少地方出台了配套支持措施,比如甘肃临泽县出台了生育津贴、育儿补贴、购房补贴等11项补助措施等等,这些做法经媒体报道之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们认为,各地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实施积极的配套支持措施,这些措施得到了群众的欢迎,我们认为应该是予以肯定的。
同时,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聚焦群众在生育养育教育方面的急难愁盼,加快研究出台积极的支持措施,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政策氛围和社会环境。
谢谢。
主持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 胡强强
谢谢杨司长,由于时间关系,再提最后1-2个问题。
问
健康报记者
出生人口走低是否说明我国人口红利正在缩小或者消失?我国人口红利从数量走向质量的路还有多远,应该如何促进这样的转化?谢谢。
答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健
谢谢你的问题。人口红利的确是这些年特别热的一个概念,本身是一个人口经济学的概念。其实从人口学的角度,我们认为人口红利是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密切相关,所以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人口红利叫做“结构红利”。人口的年龄结构可以分为三块,中间的一块是劳动年龄人口,另外是少儿人口,还有老年人口。所以,在人口转变过程中,一方面生育率下降使得少儿人口的比例大幅度下降,同时老年人口比例原来还没有那么高,就造成了中间劳动年龄人口的占比特别高的局面。这个局面我们把它叫做人口红利机会窗口期,也就是说它是一个机会窗口,不一定真正能够成为红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充分抓住了人口红利机会窗口期,收获了人口红利,也促进了中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如何来判断未来的走势?我们现在的出生人口下降,实际上在0-14岁少儿人口这块比例还会继续下降,同时我们的老年人口比例上升迅速。中国目前仍然处在人口红利的机会窗口期,但是这个窗口期即将关闭。
未来我们要把结构红利转为更长久的质量红利,我们要充分挖掘人口中的老年人口、女性人口,要把人口红利中的老年红利和性别红利充分实现出来。
谢谢。
问
中国家庭报记者
《决定》中提到要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请问我们的生育政策还会继续调整吗?谢谢。
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杨金瑞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刚才大家都提到,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我国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立足人口基本国情,不断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还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方面的负担,更好地满足群众生育意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谢谢。
主持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 胡强强
谢谢杨司长,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今天的发布会我们聚焦了《决定》发布半年多以来的工作措施、具体情况的一些落实,以及各地在落实中央《决定》的具体做法和收到的成效。接下来,我们还会就落实中央《决定》举办相关的新闻发布会,请大家继续关注,谢谢各位嘉宾、谢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