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1号)。
其中11次提及托育,关于托育发展的工作规划摘录如下:
摘录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五、全周期保障人群健康
(一)完善生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
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 完善托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备案登记、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等制度,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
· 研究制定托育从业人员学历教育和相关职业标准,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
·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设施。
· 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 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研究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家庭育儿指导服务。
· 支持“互联网+托育服务”发展,打造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网络平台及直播教室,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
八、做优做强健康产业
完善养老托育等相关用品标准体系,支持前沿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
加快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托育机构责任险和运营相关保险。
九、强化全民健康支撑与保障
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基金、健康养老、托育服务和健康产业等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