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2年中国人口比上年末减少85万,这意味着近61年来中国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导致出生人口下降的因素之一就是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偏高,加大了年轻人的生育顾虑。为此,多地明确现金补贴政策,为年轻人减少育儿成本。
1青岛
将发放”托育补贴“,二孩每人每月300元、三孩380元
据了解,青岛市自2023年1月起,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对备案的托育机构在托普惠性托位按照二孩300元、三孩380元每人每月进行补贴。
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市备案托育机构132家,总托位总数达到2.7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6个。目前,已备案的托育机构月平均收费3000元左右。
2黑龙江
黑河”二孩“”三孩“补贴,最高每月能领500或1000元
日前,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配套支持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一系列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支持措施。
其中,关于生育第二个以及以上子女的育儿补贴资金发放中特别提到,向依法生育二孩的夫妻每月合计发放育儿补贴500元(夫妻各发放250元),如夫妻一方符合政策,向符合政策方每月发放育儿补贴250元,直至孩子满3周岁(36个月)。向依法生育三孩以及以上的夫妻每月合计发放育儿补贴1000元(夫妻各发放500元),如夫妻一方符合政策,向符合政策方每月发放育儿补贴500元,直至孩子满3周岁(36个月)。向生育二孩后丧偶的每月发放育儿补贴500元,向生育三孩以及以上后丧偶的每月发放育儿补贴1000元,直至孩子满3周岁(36个月)。
3浙江
丽水市出台十条优化生育政策配套措施
近日,浙江丽水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丽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在完善支持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特别提到,新建社区按照每千人10个以上托位的标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未满足托位标准设置的待建、在建和已建成社区要通过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快增配。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采用独办、联办或与社区合办等形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对经相关部门验收达标并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后投入运营的新增普惠性托育机构每个托位给予 2000 元一次性建设补助,日常运营补助根据实际收托数(不超过机构最高核定托位数)按托大班、混合班 200元/人/月,托小班 300 元/人/月、乳儿班 500 元/人/月给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
幼儿园增设托班并在“托育机构管理系统”平台登记的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办托班,每托位按照同级公办幼儿园(3—6 岁)幼儿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公办幼儿园办托班的经批准的非在编专任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同等待遇标准予以保障,经批准的保育员等其他教职工工资待遇参照公办幼儿园相应职工待遇标准予以保障。
非营利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托班,按每托位实际建设(改造)费用不超过 2000 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当年度增班实际投入资金额,实际招收入托的按 200 元/人/月给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
4浙江
云和发放普惠托育建设补贴200元/托位,运营补贴最高500元/人/月
近日,浙江丽水市云和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教育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云和县普惠性托育机构资金补助标准办法》,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对经相关部门验收达标已通过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或县教育局许可且机构登记性质为非营利性的托育机构包括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办托班,按备案核定托班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2000元/托位。
按要求执行年度报告制度,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并规范开展托育服务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实际入托人数托大班、混合班200元/人/月,托小班300元/人/月、乳儿班500元/人/月给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非营利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托班,实际招收入托的按200元/人/月给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