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近年来,国家不断通过资金补贴给予托育行业扶持,进一步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近日,安徽、广东、浙江等多地开始大规模补贴托育机构,降低托育服务成本,缓解家长带娃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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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
芜湖市2023年度3岁以下普惠性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入托补助方案
(一)托育机构奖补
1、根据普惠性托育机构实际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进行核算,每生每年400元(公立机构每生每年600元),分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统计、发放。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担。
2、每年在各县市区推荐基础上,参照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及管理规范,评选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托育机构,由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进行抽查,审核无误后,按照评审等级下达奖补资金,其中一等奖奖补金额为5万元/个;二等奖奖补金额为4万元/个;三等奖奖补金额为3万元个。
(二) 婴幼儿入托补助
在芜湖市已备案托育机构实际入托的3岁以下二孩、三 (多)孩每人补助1000元/月、2000元/月,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由各县市区直接发放给入托幼儿家长。
据了解,芜湖市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暖民心行动以来,全市各类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数字明显提升,2022年4月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人数1402人,2022年9月人数为2211人,2023年4月为2705人。2023年上半年,芜湖市入托补助资金逾800万元。
2、广东
肇庆市发布《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发展补助和示范性奖励工作的通知》
(一)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在肇庆市注册登记并完成备案的托育机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托育机构发展补助。
(二)在肇庆市注册登记并备案,2022年度至2024年度被评为“肇庆市示范性托育机构”的,给予托育机构示范性奖励。
关于补助和奖励的标准和资金来源:
托育机构发展补助和托育机构示范性奖励均为一次性发放,托育机构发展补助标准为1万元/家,托育机构示范性奖励标准为10万/家。补助和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
3、浙江
绍兴上虞推出13条优化生育政策,对二孩、三孩每月发放托育服务补助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个子女或三个子女;(2)生育的子女户籍均为上虞区户籍;(3)二孩或三孩年龄在 2-3 岁(24-36 个月)的家庭,在婴幼儿 2-3 岁期间,对二孩每月发放 500 元托育服务补助、三孩每月发放 800 元托育服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