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父母期待的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今日出台。

今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正式发布。通知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国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2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专项扣除是一项个税减税政策,通过给符合条件的父母增加相应的个税扣除额度来减少个税税基,从而减轻他们个税负担。今日之前中国已有6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养老、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婴幼儿照护费用扣除是第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真正能享受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扣除政策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3岁以下的婴幼儿。二是父母全年实际缴纳个税。按照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个人综合所得年入6万元以下实际无需缴纳个税,如果再算上“三险一金”专项扣除、符合条件专项附加扣除等,实际个税起征点更高。中国出生人口持续走低,为降低养育成本,鼓励生育,去年7月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3月25日,国务院公开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中称,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按照国务院这一时间部署,今日即出台了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专项扣除政策,这有利于减轻婴幼儿家庭养育负担,鼓励生育。